新规定:自2010年10月18日起,Singapore Police Force 将不再给非新加坡公民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基于此项规定,曾经在新加坡工作或学习超过6个月的非新加坡公民,可以通过宣誓的方式证明自己没有在新加坡期间的犯罪记录。
新加坡驻华使馆可以办理宣誓,收费人民币26元整。
需要的证件:当前护照。如果是永久居民身份,带上永久居住身份证件和护照就可以了。必须是本人亲自去使馆宣誓!
如有问题,可以拨打010-6532 1115 转131 或132咨询或登陆Singapore Police Force的网站 http://www.spf.gov.sg/epc/cncc_notice.htm 查询。
新加坡无犯罪流程(飞出国):
1.到达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秀水北街,找到新加坡大使馆,办理地点在使馆南侧,和领签证的在一起。
新加坡无犯罪办理官方指南:http://www.spf.gov.sg/epc/cert_issued.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