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出国:SINP 健康专业人员(Health Professionals)移民类别适合于持有临时工作许可在萨省全职从事以下医疗卫生职业的申请人:
- 医生 Physician
- 护士 Nurse
- 其他卫生专业人员 Other health professional
萨省可以提名具有教育和专业资格的医生类别申请人申请永居签证。
- 持有IRCC出具的有效工作许可;
- 在萨省从事医生工作至少六个月;
- 持有符合条件的长期全职工作offer:
- 由申请人当前工作的省卫生机构或卫生教育机构出具;和/或
- 提供材料证实申请人有在萨省医疗机构工作的长期安排,材料包括:商业计划书或合同、合伙协议、其他描述工作的文件;
- 持有有效的SINP Job Approval Letter;
- SINP还会要求萨省医师和外科医生协会(CoPSS)出具一份支持函,支持函需说明申请人的执照类型和有效期,以及CoPSS支持申请人成为萨省的永久居民;
- SINP可能还会要求加拿大皇家医师和外科医生协会出具信函,说明申请人在某一专业领域持有执照。
萨省可以提名具有教育和专业资格的执业护士(LPN)、精神科护士或注册护士(RN)申请永居签证。
- 持有IRCC出具的有效工作许可;
- 在萨省从事护士工作至少六个月;
- 从以下机构获得长期全职工作offer:
- 萨省卫生局;
- 萨省癌症机构;
- 其他公共资助卫生机构雇主(未被护士集体协议覆盖的将会单独审理);
- 持有有效的SINP Job Approval Letter;
- SINP会与适当的认证机构确认申请人是否持有在萨省从事工作的无限制执照。
萨省可以提名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人员申请永居签证。如果申请人:
- 当前正在从事由特定区域卫生机构、执照发行机构或其他雇主提供的卫生工作;
- 职业属于NOC 0、A、B或C类别;
- 具备至少一年高等教育学历或职业培训;
- 符合SINP提名要求。
- 持有IRCC出具的有效工作许可;
- 在萨省为提供工作offer的雇主从事被批准的卫生工作至少六个月,与工作offer为同一工作岗位;
- 从以下机构获得长期全职工作offer:
- 萨省卫生局;
- 萨省癌症机构;
- 其他公共资助卫生机构雇主(未被护士集体协议覆盖的将会单独审理);
- 持有有效的SINP Job Approval Letter;
- 如果所从事的工作属于NOC C类,语言需要达到最低CLB4;
- 如果所从事的是萨省受管制职业,需要证明已通过了萨省认证;
- SINP也会要求适当的认证机构开具支持函,以及雇主支持函,用以说明所从事的职业已按照相关集体协议发布但仍然空缺。
- 准备所有需要的材料,填写所有省提名及联邦要求的表格;
- 检查并整理所有填写完成的表格及支持文件,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 登录SINP Apply Online提交在线申请,这个过程包括创建账户以及完成各个部分内容的填写;扫描并以PDF格式上传所有完成的表格和所需文件,注意保留好原件;
- 保存并提交申请;
- 一旦SINP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将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接收函,注意申请号是不会改变的,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可使用此申请号进行文件提交或查询操作;
- SINP收到申请人完整的申请后,将按照资格标准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理;
- 如果SINP对文件缺失和/或审理结果有疑问,会通过电子邮件与申请人进行联系,如需补料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 如果申请人未通过省提名,可以在自身情况改变符合条件后重新递交申请;如果申请人通过了省提名,就会进入联邦阶段进行永居签证的申请;
- 所有的永居签证申请都会被送到新斯科舍省的悉尼处理中心就行受理,随后加拿大签证办公室会向申请人发送体检指南,申请人按照要求进行体检,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要求补料或者面试;
- 申请人如果满足了所有的要求,IRCC将会给申请人及其随行家属发放永居签证。
无申请费用。
1. 临时工作许可 - 飞出国
当前持有的IRCC出具的有效临时工作许可的副本。
2. 工作经验证明 - 飞出国
至少提供以下文件中的一份:
- 说明申请人工作岗位、工作开始时间、工作时长、主要职责/责任的雇主信;
- 表明雇主姓名、申请人工作岗位、工作小时数的工资单副本;和/或
- 工作记录。
3. 工作offer要求 - 飞出国
申请人必须具备萨省雇主提供的全职长期工作雇主信,职业类别属于NOC 0、A、B和C类,薪资及工作条件需符合加拿大职业标准。
- 雇主信:
- 提供给主申请人;
- 表明工作职位、职责和责任、薪资、福利以及公司联系信息;
- 提供申请人在萨省的工作地点(例如镇/城市);
- 打印在公司信头纸上;
- 有雇主签字。
- Job Approval Letter(JAL):
- 雇主必须在SINP的雇主网站上进行注册,以评估申请人所申请的职业;
- 一旦工作职位被批准,雇主将收到包括申请人职位、姓名和NOC代码在内的Job Approval Letter;
- 申请人的申请需同SINP的Job Approval Letter一并提交。
4. 语言证明 - 飞出国
如果工作offer为NOC类别为C的技工类职业,需要:
- 提供指定语言测试机构给出的语言考试成绩;
- 申请人需达到英语和/或法语CLB4或以上的语言水平;
- 提交申请时语言成绩必须是两年之内的;
- 可接受的语言考试包括G类雅思IELTS(至少听4.5、读3.5、写4、说4),G类思培CELPIP(至少听读写说每项为4),法语TEF(至少听145、读121、写181、说181)。
5. 教育/培训证书 - 飞出国
- 教育或技能证书,学位或文凭;如适用需提供正式的成绩单副本;以上材料能体现出申请人的学校及所学课程;
- 专业名称,专业执照和/或专业协会会员资格;以及
- 医生职业无需提供学位和成绩单,只需专业指定证明。
6. 监管或许可证书 - 飞出国
- 如果申请人为内科医生或护士,必须提供当前在萨省从事工作的无限制许可证副本;
- 如果许可证即将过期,必须尽快提供新的许可证副本给SINP;
- 如果申请人为护士,SINP将会与以下机构确认申请人具备在萨省从事工作的无限制许可证:
- 萨省注册精神病护士协会(RPNAS);
- 萨省执业护士协会(SALPN);
- 萨省注册护士协会(SRNA);
- 如果申请人为内科医生,SINP将会要求萨省内外科医生协会(CoPSS)开具支持函,表明申请人的许可证类型和有效期,以及支持申请人成为永久居民;
- 如有需要SINP还可以要求加拿大皇家内外科医师学院出具信函,表明申请人持有特定专业领域的许可证;
- 对于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如果申请人打算在萨省从事监管或强制认证的职业,必须证明已通过萨省的职业认证,并将认证报告同申请一并提交。
7. 身份证件及民事身份文件 - 飞出国
- 以下人员的出生证明(列出父母双方):
- 主申请人;
- 配偶或同居伴侣(如适用);
- 每一个孩子,包括不随行至加拿大的;
- 如果申请人已婚或丧偶,需提供:
- 结婚证书,和/或;
- 之前配偶的死亡证明(如适用);
- 如果是同居伴侣关系,需提供:
- 如果申请人是离婚状态,需提供:
- 最终的离婚文件;
- 子女监护权的支持文件(如适用);
- 收养子女的领养文件(如适用);
- 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行,都需提供:
- 父母另一方提供的已知晓主申打算移居加拿大的声明信,不存在未解决子女监护权或抚养费用问题;
- 证明申请人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监护权,带领孩子移民的行为合法(如适用);
- 如果有未成年子女不随行,必须提供:
- 子女的姓名、年龄和联系方式(邮寄和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
- 每一个子女不随行的详细理由,及支持文件(例如:合法分居)。
8. 护照 - 飞出国
移民过程中,主申、配偶或同居伴侣、随行子女的护照必须保持有效,需要提供护照的复印件来表明护照号、发证日期、有效期、护照照片、姓名和出生地;如果申请人当前住在一个与国籍不同的国家,需要提供目前居住过的签证复印件。
9. 无犯罪证明(如适用) - 飞出国
如果申请人或任何18岁以上的家属曾犯有罪行或被判罪行,必须出具该国或犯罪所在国以及目前居住国的警方报告。除警方报告之外,还需提供改过自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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